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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3  记分员

  3.1 记分员的委任

  每场球赛须委任2位记分员,2位记分员负责记录所有分数、出局及比赛回合。

  3.2 分数核对

  2名记分员须定时互相核对以保证他们的记录相一致。在淘汰队员、比赛停止及除茶歇之外的任何比赛间歇时间,记分员须定时与裁判员核对他们的记分表,确认分数、淘汰人数、已投回合数。见规则2.15(分数的核对)。

  3.3 确认手势

  记分员须接受所有由裁判员发出的指示及手势,记分员须立即确认每一手势。

  规则4  赛球

  4.1 重量及尺寸

  新球重量既不能低于5.5盎司/155.9克,也不能超过5.75盎司/163克;周长既不能小于8.81英寸/22.4厘米,也不能超过9英寸/22.9厘米。

  4.2 球的确认及监控

  4.2.1  所有在比赛中使用的板球,必须得到裁判员的确认,并须于掷币前交由裁判员保管直至比赛结束。

  4.2.2  裁判员须在每次击球员被淘汰时,或比赛间歇及任何比赛中断期间接管赛球。

  4.3 新球

  任何一位队长都可以在每局开始时要求使用一个新球,除非开始时双方达成一致不能如此要求。

  4.4 为期一天以上的比赛新球比赛日数多于一日时,当球的使用超过80回合时,防守方队长可要求更换新球,裁判员须立即通知击球员及记分员使用新球。

  4.5 球丢失或不适合比赛

  在比赛中,如果球丢失或无法找到,裁判员认为该球已经破损不再适合于正常比赛,则裁判员可以使用磨损程度和该球大体相当的旧球代替该球,当球被替换后须通知击球员及防守队队长。

  4.6 规格

  上述4.1中所述只适用于男子比赛,下列情况适用于:

  4.6.1  女子比赛。

  重量:从4.94盎司/140克到5.31盎司/151克。

  周长:从8.25英寸/21厘米到8.88英寸/22.5英寸。

  4.6.2  少年比赛-13岁以下。

  重量:从4.69盎司/133克到5.06盎司/144克。

  周长:从8.06英寸/20.5厘米到8.69英寸/22.0厘米。

  规则5  球板

  5.1 球板

  5.1.1  板由两部分组成:板柄和板体。

  5.1.2  本规则对球板的基本测量方法和基本要求做出了规定。具体详细描述见附录B。

  5.2 板柄

  5.2.1  板柄由竹或木制成。

  5.2.2  将在板面之外的部分定义为板柄的上半部分,这一部分是用来握的。

  5.2.3  板柄的上半部分可以用手胶包裹。定义见附录B2.2。

  5.3 板体

  5.3.1  除规则5.2(板柄)、附录B3之外的板柄以外的部分全部称为板体。

  5.3.2  板体完全由木材制成。

  5.3.3  所有的板体都可有商业标识,其大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见附录B6。

  5.4 保护与维修

  受制于附录B4的规范且前提是不违反规则5.5(对球的损坏)。

  5.4.1  目的。

  既是为了保护板体、侧面和板肩表面,也包括板体损坏后的修复。

  使用非金属钢性材料,无论是在板体或是其他部位表面。

  5.4.2  除板击球面外的其他表面损坏后的修理。

  5.4.2.1  可将固体材料嵌入板体。

  5.4.2.2  任何嵌入的材料必须是木制,并使用最小量的黏合剂。

  5.4.3  为防止板头损坏,可将材料放置在板面部分,但不可以延伸到击球面、背面或侧面。

  5.5 对球的损坏

  5.5.1  对于板的任何部分,不管有没有覆盖物,其组成和表面材料结构硬度,不可使球受到不可承受的损坏。

  5.5.2  板的任何部分放置的保护材料,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同样不可使球受到不可承受的损坏。

  5.5.3  就本规则讲,不可承受的损坏是指比正常情况下的磨损更大,因为球击中了没有覆盖的板面造成了更大

  的磨损。

  5.6 接触球

  5.6.1  除另有说明,手及击球手套将视为球板的一部分。

  5.6.2  球与规则5.6.2.1至5.6.2.4中任一物体的接触。

  5.6.2.1  板自身。

  5.6.2.2  击球员握着板的手。

  5.6.2.3  握着板的击球手套上的任何位置。

  5.6.2.4  根据规则5.4(保护与维修)中被允许的任何部分。都将被认为是球击中或接触了球板,或被球板所击中。

  5.7 板的尺寸限制

  5.7.1  球板总长度不能大于38英寸/96.52厘米,板柄的下半部分插入板面内。

  5.7.2  板的板面不得超过以下尺寸:

  宽度:4.25英寸/10.8厘米。

  厚度:2.64英寸/6.7厘米。

  边缘:1.56英寸/4厘米。

  此外,还要符合附录B8中所描述的标准。

  5.7.3  除6号板及以下的板以外,板柄不得超过总长度的52%。

  5.7.4  在5.4.1中覆盖板面的保护材料不得超过0.04英寸/0.1厘米的厚度。

  5.7.5  放置在板头处的保护材料最大厚度为0.12英寸/0.3厘米。

  5.8 板的类别

  5.8.1  A、B、C类型符合规则5.1至5.7的标准。

  5.8.2  A类型的板适用于任何级别。

  5.8.3  附录B7中特殊描述的D型板只适用于初学者和初级板球。

  5.8.4  B、C、D型板和其他型号的板只能在有关国家板球管理机构所确定的级别或以下水平的比赛中使用。

  5.8.5  不符合A~D四类中的任何一种板都不被规则允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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